朴禾北极星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清盘公示
2024-08-26 18:10:41| 查看: 147
关于朴禾北极星量化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 以及《朴禾北极星量化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基金合同”) 的相关规定,朴禾北极星量化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出现 基金合同终止事由,本基金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。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:朴禾北极星量化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备案代码:SQX810 基金成立日:2021-07-01 基金管理人名称:北京朴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: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》、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、《朴禾北极星量化 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等。 二、合同终止事由 客户全部赎回引发清盘。 三、基金财产清算 1、本基金亍 2024 年【07】月【29】日终止,进入清算程序。终止日下一日 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、托管费、运营服务费等费用。 2、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组成清算小组,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基金 合同约定,依法尽快进行基金清算。 3、基金清算程序 (1)基金合同终止时,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财产; (2)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; (3)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; (4)制作清算报告; (5)将清算报告报监管机构备案(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)并报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; (6)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。 4、清算费用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,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 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,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。 5、其他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申购与赎回,我司承诺在清盘终止日及之后 不再有主动投资行为。如有与法律法规戒者基金合同约定冲突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,若因基金资产未能及时变现而导致基金清盘时间的延误,由 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我司承担 。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。 特此公告。 北京朴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【07】月【29】日 |